只能跑40公里遠的電動車宣傳能跑80公里
(記者陶琛通訊員江琴張晨)男子網購電動車收貨後發現,電動車續航遠未達到店鋪宣傳的續航公里數,遂將商家訴至法院要求退一賠三。近日,湖南省常德市鼎城區人民法院對這起網絡信息買賣合同案作出一審宣判,判決商家張某退還購車款1599元,並承擔購車款三倍的懲罰性賠償責任。
2022年4月8日,小陳在張某經營的網店購買了一輛1599元的小型折疊電動車。店鋪宣傳該產品續航里程約80公里,但小陳收貨後實測該電動車續航僅40公里左右。詢問客服後被告知剛到貨時電池是虛電,需要按照其提供的充電方式激活電池,小陳照做後電池續航能力仍未改善。事後小陳翻出商品包裝盒中所附的產品合格證,才發現該款電動車合格證所載續航里程就是40公里。小陳頓感受騙,再次聯繫客服要求退款,但此時該網店已關閉。隨後小陳通過某電商官方平台介入、市場監管局投訴等途徑維權無果,遂將店鋪經營者張某告上法院。
法院審理後認為,張某在網店宣傳的涉案電動車續航里程與實際嚴重不符,其誇大商品性能的虛假宣傳行為屬於欺詐行為,張某試圖通過關閉店舖的方式逃避法律責任,性質十分惡劣。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相關規定,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決。
■法官說法■
互聯網不是法外之地,經營者向消費者提供有關商品或者服務的質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應當真實、全面,不得作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宣傳。對消費者就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務的質量和使用方法等問題提出的詢問,應當作出真實、明確的答复。
在網購交易過程中,廣大消費者應提高判斷能力和選擇能力,在購物時保持理性,保存好相關憑證作為維權的依據。同時也提醒商家不要心存僥倖,網上銷售同樣要堅持誠信原則,否則不但壞了口碑,還可能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來源:澄城檢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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